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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患者就诊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首先欢迎您入住我院,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
  现将住院患者须知通知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的环境,使您早日康复。
  一、入院时:
  1、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2、病房医护人员将根据您的病情安排床位,如需要帮助或感觉不适时,请及时与医护人员联系。
  3、患者与家属需如实告知患者的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以便医护人员及时采取有效安全的预防护措施和规范使用药物。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费用等后果自负。
   二、住院期间:
  1、请您在办理住院手续前携带足够的个人生活用品,入院后如再需要生活用品则应由亲属代办。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规定。住院期间未经医师书面同意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擅自外宿,以免发生意外,陪护人员尤其要注意。若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擅自离院超过1天视为拒绝治疗,按自动出院处理。患者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亲自离院的必须签订外出协议书。
  2、患者住院期间,各类仪器、设备的使用有助于医护人员的病情观察和患者生命的维持,故请勿擅自调节。尤其是病人吸氧期间,切不可擅自调节氧流量,避免因大量氧气冲入呼吸道,损伤肺组织。
  3、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4、静脉输液期间,护理人员会按照医嘱调节滴速,病人和家属切勿随意调节,如出现异常,请及时联系护士。
  5、住院期间,医务人员根据您的病情需要,实施静脉穿刺,抽血、输液或进行深静脉穿刺和其它体腔内插管等操作时,因患者个体差异的原因,很难保证一次成功而需重复操作,也可能个体差异的原因在输液过程中出现外渗,肿胀疼痛等,请理解并积极配合。当然,我们会尽力做到最好。
  6、由于药物的刺激(如化疗药物)、个体的差异、疾病等因素,静脉输液患者可能会出现静脉炎性反应、局部溃烂坏死等不良反应,敬请患者、家属理解并配合治疗。
  7、您应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出院后,您还应按照医师的嘱咐进行活动、休息,并保证及时复诊。
  8、住院病人应服从主管医生的诊疗方案,如有疑问可向主管医生反映,也可直接向上级医师或病区主任反映,擅自拒绝检查、治疗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9、医院因限于条件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对结核等传染病不能诊治,由科室讨论或科主任以书面形式提出,转专科医院治疗,请您协助我们完成转院工作。
  10、您不能要求医护人员为您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
  11、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12、您应及时足额交纳医药费用,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需了解费用可向病区医护人员咨询或到收费处询问。
  13、住院期间您需要帮助时,可以按呼叫器与护士联系。
  14、陪住家属应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陪护人员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负责对患者的监护。特别是发现患者精神异常擅自离开病区或攀爬窗、栏杆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制止、告知和协助医务人员处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主管医护人员。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陪床。
  15、陪护人员如有事外出或离院需与值班医生和护士联系。
  三、安全规定及应急须知:
  1、请您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清洁,维护病房安全、安静,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为确保安全、避免意外,请您爱护并按常规使用病房设备,请不要损坏和移动病房设备和擅自更换病房和病床。
  2、严禁在病房和走廊吸烟、饮酒。
  3、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点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4、如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请您听从医护人员的指挥。
  5、为防止患者坠床、摔伤等意外,为了预防坠床摔伤,对老年人、儿童及行动不便的病人,陪护应时刻看护好病人,做好防堕床措施,
  6、老年人和体弱者想要洗漱,备一双防滑拖鞋,请您在家属或者陪护人员的陪同下洗漱,以免发生意外。为了防止您滑倒,请您不要在地面湿滑时到处走动。同时请保持病室内、水池旁、厕所、洗漱间、楼道地面干燥,有水渍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清洁,防止滑倒、摔伤。
  7、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室及室内卫生间门不得反锁、拴死。
  8、病房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特别是手机等易丢失物品。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物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出院时请带走属于您的全部私人物品,否则医院将视为弃物并按弃物处理。
  欢迎您来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就诊,请对我们的服务提出意见或建议,我们会重视您的意见和建议,并完善我们的服务。

疫情期间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疫情期间,为加强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为保证门诊患者就诊安全,避免发生聚集性交叉感染,保证您和家人健康,保证医疗秩序的顺畅,请您来院就诊前做好这些准备:
  一、为方便患者就诊,减少患者来我院门诊就诊等候时间,我院实行门诊分时段预约诊疗。
预约方式:1.微信公众号“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掌上医院”:患者关注该公众号,进行注册后使用,可以完成预约、挂号、缴费、查询化验检查结果。(首推)

  2.“一卡通”机具自助预约:患者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一卡通”机具,按照提示步骤操作即可进行自助预约。
  3.“健康天津APP”预约:下载APP注册后使用。
  4.电话预约:患者可以拨打26249321、26249428(此电话工作日使用)直接进行电话预约,有专人接听电话,患者需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以及预约科室、时间等基本信息。
  温馨提示:电话预约人数较多,占线请耐心等待
  5.诊间预约:由就诊医生在工作站为患者预约下次就诊号。
  6.下载“金医保”手机APP预约。
  ***提示:每个时间段的预约患者可以提前半个小时在机具取号
  二、请进入门诊人员在候诊排队区域提前扫码、填写信息、生成新的二维码(10分钟内有效,如过时点击刷新即可),进门测温后出示给工作人员并如实回答询问。老年人可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走人工登记录入窗口。
  三、入院人员进入各诊区,请协助工作人员进行二次测温和流调问询。
  四、我院实行“一室一医一患”,请患者按系统叫号的顺序有序进入诊室。
  五、凡是设置“一米黄线”的地方,请大家主动保持人与人之间社交有效距离。
  六、所有入院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022-26249292(8:00-17:30)
     022-26249122(17:30-8:00)
医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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