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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营养科大型商超遴选项目院内遴选论证公告
时间:2022-06-15 09:00  稿源:设备物资科
 
 

因医院临床工作需求,我院设备物资科采购论证小组邀请供应商就如下项目中所需设备或服务参加现场遴选论证。

  1.论证简介

  1.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营养科大型商超遴选项目

  1.2使用科室:营养科

  1.3采购论证性质:大型商超院内遴选论证

  1.4论证内容

      服务名称

      年限

      备注

   营养科大型商超遴选

      1年

  遴选2家供应商

1.5主要要求

1、按甲方要求配送以下货物

内容

执行标准

规格

备注

大米

一级、国家标准 GB/T1345

大米25kg/袋,按需提供

1、具有“QS” 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大米生产用的稻谷原料储存期不超过1年;

4、大米要求供应市场上普遍流通的品种,质量和价格有比价。

5、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塑料编织袋,包装的正面印有大米品名、等级、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在保质期内。

面粉

国家标准

面粉 25kg/袋,按需提供

1、具有“QS” 食品质量批次认证标志;

2、保证新鲜、色泽正常,干爽无异味,无杂质,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面粉生产用原料储存期不超过1年;

4、面粉要求供应市场上普遍流通的品种,质量和价格有比价。

5、包装用密封性能好,无毒、无害,包装的正面印有面粉品名、等级、供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生产日期等字样,在保质期内。

食用油

大豆油一级、国家标准

食用油5L/桶,按需提供批次

1、按国家食用调和油质量标准 GB1535,质量等级一级。

2、有合格检疫报告。

3、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

4、定型包装

调味品

国家标准

安琪 500g/袋,盐400g/袋,料酒400ml/瓶,鸡精 1kg /袋,白糖500g/ 袋,红糖400g/袋,老抽 1.9L/瓶,生抽 1.9L/瓶,面酱450g/袋,香油 400ml/瓶,番茄酱 850g/罐,醋 1.9L/桶,味精 1kg/袋,生粉 5kg/袋,按需提供批次

1、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正规知名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包装完好,产品在保质期内且生产

日期新近。

3、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的现象,无变质或发

覆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漏包,无污染。

鸡蛋

按需提供

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无发黑发臭现象,厂家、生产日期清晰,需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牛奶

国家标准

250ml/袋,按需提供批次

1、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正规知名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包装完好,产品在保质期内且生产

日期新近。

3、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的现象,无变质或发

霉现象。

4、定型包装

速冻食品(包子、水饺等)

国家标准GB19295-2021

按需提供批次

1、符合国家标准;

2、正规知名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包装完好,产品在保质期内且生产

日期新近。

3、冷链配送,保证货品交收时处于冷冻状态。

果蔬

国家标准GB/T5009.199-2003、

GB/T5009.34-2004、

GB2763-2019等

按需提供

  1. 果蔬新鲜,肉眼感官外观清洁,无腐烂、霉变、含土量多、根茎类菜品生芽现象。
  2.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内容检测需达标。
  3. 按照菜品实际使用状态安排必要的保险配送方式

其他

除上述固定采购的食品外的其他食品、用品等。

2、以上货物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相关规定。

3、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科学的配送方案、企业组织架构及保证本项目顺利运行的相关制度。

4、所送易耗品必须满足招标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材质要求、规格要求、色泽要求、个性要求等)

5、投标人须承诺各类货物类以当天市场价格为准,不得高于批发市场同品种的平均批发单价,同时提供当日货物类货源价格。

6、投标人所采购配送的货物类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疫标准,直观不能看到有杂质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具体要求:

(1)货物出现以次充好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不合格的货物类退给中标方,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更换,同时追加同类产品以不计价格处理。

(2)投标人所配送货物因质量问题,导致在院患者及家属发生食物中毒或生病事件时,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3)货物送到指定地点时,采购人由专人负责进行过称、验收,并有权对配送的货物质量、单价等进行评估,并进行货物类送货样本进行检测。

(4)采购人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供货商应无条件退换。供货商所供货物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供货商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负责。如货物非因采购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供货商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货商负责。

(5)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绿色、清洁、健康”货物。

7、投标人保证按采购方规定时间段将货物配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不能及时送达要当即与采购人联系,说明原因;并允许采购人每周有两次特殊配送时段。

8、投标人须提供各类票据、检测报告、价格预期表等,均使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应每天将当天配送单据送至采购人审查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9、投标人应定期与采购单位联系,听取和接受采购人对货物类配送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符合协议规定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10、投标人配送人员须为公司固定员工,不得外聘员工进行配送。

11、中标人绝对禁止转包本配送项目。

  2.对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1)供应商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书(授权书需法人签字、授权书后附法人、授权参会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盖公章。

  3.供应商报名
  3.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17日
  3.2提交方式:线上提交
  将以上材料加盖经销商公章,整合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邮箱:tjszxsbwzk@163.com
  邮件主题命名:XXX项目报名材料
  邮件正文格式:
  经销商名称:XXXXX
  品牌:X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以上材料仅为报名材料,参加论证会需要准备的文件要求另行以邮件方式通知。

  4.采购论证时间及地点

  4.1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设备物资科将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供应商遴选论证时间及地点。

  5.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设备物资科地址及联系方式

  5.1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3号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科设备物资科。

  5.2联系人:王老师

  5.3联系电话:022-26249407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设备物资科

  2022年6月14日

 
 
 
咨询电话:022-26249292(8:00-17:30)
     022-26249122(17: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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