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硫化氢有害气体治理合同到期,全年开展有害气体探测和投药共计17次,拟开展院内论证,进行重新招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委托授权代理;
5、业绩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26249155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总务科 2021.7.6